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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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3年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8-21 14:37: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1月12日在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检察院在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提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全市第一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社区矫正三项工作写入市检察院人代会报告,创历年新高。

一、把握时代坐标,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更强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李红霞等7人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涉恶犯罪线索,引导侦查、全程跟办,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依法对魏伯源等7人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批捕3人,起诉6人。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起诉骗取贷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25人,清缴不良资产400余万元。成功办理甘肃电投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宁平“管家”杨克强洗钱案,涉案金额高达1.02亿元。

——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251名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办理侵犯种子、药品知识产权案件4件。坚持“开门纳谏、敲门问需”,一体推进“包案、送法、服务”,走访民营企业128家,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倾力倾为守护绿水青山。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制定服务生态环境10条措施,积极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部门联合开展生态巡检,全力推进美丽山丹建设。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1件,督促整治河道5公里清理垃圾、农业废弃物3700,催生建筑材料循环再利用项目落地投产,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  

——多维司法助力乡村振兴。严厉打击危害农业生产、破坏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犯罪,批捕20人,起诉68人,同比下降5%、46.8%。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助推规范经营 共护春耕安全”专项行动,起诉销售假种子犯罪13。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聚焦传统村落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9件,整改率100%

二、深化主动创稳,扎实推进平安山丹建设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新需求,深化主动创稳行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山丹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一体推进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共受理提请各类刑事案件65139人,决定批捕54102人,同比上升300%、209%;共受理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96537人,移送起诉167271同比上升26.5%、17.8%起诉故意伤害、袭警等暴力犯罪17人。坚决惩治毒品犯罪,批捕5人,起诉6人。突出打击赌博类犯罪,批捕25人,起诉38人。审查起诉涉案59人的4.03”跨境网络赌博案,协助公安机关追赃3000余万元。提前介入7.17”“7.24”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案,全程引导取证,协助公安机关攻破案件事故背后的窝案、串案。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理念压实信访首办责任,与县矛调中心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方式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对因邻里纠纷、偶发矛盾等引发的刑事案件,采取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18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提请县委政法委将检察建议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提升监督刚性。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捕37人、不诉117人,不捕率、不诉率为26.62%、33.33%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90.67%。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办理原张掖市直属粮库董事长葛某某职务犯罪案。深化诉源治理,针对金融风险、机动车管理等问题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6。建立“醉酒”危险驾驶犯罪“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引导违法者变为法者”“护法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50场次,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获评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三、恪守为民初心,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用高质量检察履职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持续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坚决惩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5人,起诉2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44人,起诉146人。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犯罪7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建立全市首个消防领域“检察官联络办公室”,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针对室内燃气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整改,助力拧紧燃气“安全阀”,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严惩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批捕涉嫌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7人,起诉10人。积极参与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办理省院挂牌督办案件2件,支持农民工起诉21件,追索欠薪30万元。全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冒名婚姻登记案件2办理刑事案件困难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16.34万元,居全市首位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丹·苗”未检品牌,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家庭教育指导站,协同推进“六大保护”融合发力。“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人,起3人。在温馨日间照料中心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对4名罪错少年提供帮教,回归社会。向县委专题呈报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检察情况反映》,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每月一题”专门安排部署。10名检察官、15检察干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8场次,开办《“未”你而谈》月访栏目6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获评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四、聚焦监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刑事检察“求极致”。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撤案3件,监督纠正侦查、羁押活动违法16纠正漏捕、漏诉5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6件,变更强制措施14。深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创新建立法律宣讲、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五项机制,构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平台,纠正违法问题7件。经验做法被省院推广作为全省唯一基层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工作会上交流发言。

——民事检察“出精品”。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2件民事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法院采纳率100。规范民事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监督,精准制发检察建议16件,均被法院采纳。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正确裁判,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行政检察“求突破”。聚焦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或违法履职制发检察建议74件,同比上升95%,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1件,同比上升175%,推动解决违法占地等行政执行难题。运用监督纠正、社会调解等多元化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2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制发检察意见书91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不起诉人行政处罚,避免轻微刑事案件“不诉了之”。

——公益诉讼“创名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案办理“4+N”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6件。95%的公益损害问题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方式在诉前得到解决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法院裁判支持占全市案件的66.7%,位列全市第一。办理的整治煤矸石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机关“法律监督十大优质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甘肃法治报》《学习强国》等多家媒体报道。

五、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导向,全面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铸忠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检察干警鲜明政治底色。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14件。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推动党建工作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五星级标准化党支部”。

——行稳致远夯基础、提素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入额3人。做好人才“选、用、管、育”工作,培养提拔优秀青年干警4名。突出实战实用导向,以“三个善于”为目标,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岗位练兵、专家讲堂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培训120余人次承担完成省、市检察院研究课题3项,占33.3%。1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9人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库,6个集体12名个人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驰而不息正检风、肃检纪。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入开展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评查类案件393优良率97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32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持之以恒促公开、赢公信。始终铭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配合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执法检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信息、法律文书47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监督员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公开听证、案件评查109件次全面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互联网阅卷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发布检察动态信息300余条,用心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1件微视频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媒体作品

各位代表,一年,我们坚持对党负责、为民尽责、能动履职、扎实苦干山丹检察事业呈现稳步向前的发展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对标服务大局所需、人民所盼,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突出表现在理念更新不及时,机械司法依然存在,服务大局参与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提升;法律监督的度、质效和刚性不足,不善监督、不敢监督、案多人少问题依然制约检察工作长远发展;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本领恐慌有待解决,全面从严治检需深化。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破难题、开新局。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工业主导型和生态功能型县域经济发展定位,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奋力谱写检察工作现代化山丹实践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山丹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以能动司法的检察履职、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全县大局。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更实举措做实民生检察。严厉打击“食药环、农烟油等违法犯罪,持续做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等民实事创建“微检治”工作品牌,坚持小切口、大作为,以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百姓身边的检察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温度。

四是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宪法定位“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民事检察定分止争、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持续完善内外部协作机制,加强检察业务与检察技术深度融合,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扬帆起航再出发。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走好新时代的“赶考路”、当好不负韶华的“答卷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山丹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7.17”“7.24”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案:717日上午11时左右,G30连霍高速张掖市山丹县20号天桥附近发生一起连环追尾事故,事故造成86伤;724日,山丹县大佛寺发生火灾事故,火情造成大佛殿损毁。

2.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4.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制度。

5.公益诉讼4+N领域:是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14法定领域以及检察机关拓展开展的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

6.“三个善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强调,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提出“三个善于”的要求: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切实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7.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8.“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微检治”工作品牌: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提炼出“微检察、大治理、小切口、大作为”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官联络室、“三官一师”作用,将检察职能向乡镇、村社等社会治理一线延伸,从源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治理难题,为实现县域善治提供检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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