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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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1年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16 16:50: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24日在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冯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县委、市院决策部署,深化“六项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竭力服务疫情防控。坚持自身防控和依法履职“两手抓,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报备审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妨害公务、医疗物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批捕1起诉3人。联合行政执法部门走访药店、医院、集贸市场等重点防控点78家,摸排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件,立案11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件。

──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防范化解影响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风险,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367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金融犯罪161,与公安机关协作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等犯罪,批捕72人,起诉176人。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419人,支持农民工起诉6件,追欠薪120万元。为10名涉案贫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万元。跟进落实“一户一策”,帮扶协调乡村道路硬化、亮化项目5个、资金30余万元

──用力守护绿水青山。扎实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针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向林草、水务、国土、乡镇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8件,整改率100%。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治理恢复林地253耕地91.58清理河道10公里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100万元,以“检察蓝”守护山丹美。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营商环境”理念,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批捕23人,起诉113人。坚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检察政策,不捕6人,不35人,变更强制措施7人。与工商联精准对接,联合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走访民营企业142家,编发《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2000余册,健全完善管理机制18项,帮助解决发展难题25件,努力让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联合市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素能提升培训班,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交流推广。

──合力决胜扫黑除恶。聚焦六清”目标,健全线索移送、双向反馈、提前介入、同审查等机制,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批捕涉黑恶案件526人,691追加漏犯12,追加遗漏罪17起。依法办理全省涉案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恶劣的王泽等106涉黑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深挖犯罪,彰显司法公正。向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3件,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发检察建议6件,促进“行业清源”。

──协力推进域治理。积极应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78人。转隶后,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3人。依法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4件,34,追赃挽损80万元。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和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与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37件,整改回复率100%,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240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以“全市政法工作三年大提升”为契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4件,采纳率100%

二、深耕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司法新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平安需求为导向,认真落实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86278人,747989人。积极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质量年和刑事检察“百日大提升”行动,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监督撤案33件,追加6、追加漏诉35,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8;对刑事裁判提请抗诉3,法院改判1。依法纠正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12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9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管、漏管7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做强民事检察。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民事案件裁判不公、程序违法等情形,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4提请抗诉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法院改判3件;加强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6,法院全部采纳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中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件,建议法院再审,均获改判。

──做实行政检察。部署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对怠于执行及执行违法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9件,监督恢复城乡违法占地132亩。部署开展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执法检察专项监督,调阅审查案件1000余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全部采纳整改。严格落实《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办法》,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1,促进依法行政。

──做好公益诉讼。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办理生态资源、国有资产、食药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案件228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9审查终结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成功办理全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社会效果显著。聘任公益观察8名,投资建成全市首家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依法办理城市治理、文物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等案件31件。办理的汉明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被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甘肃新华专题采访报道

三、践行司法为民,全力推进平安山丹建设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依法不132人,不404人。建立健全律师值班、被害人权益保障、公检法司协作配合等机制,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757适用率达85%。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36人,法院采纳率94%促成刑事和解42件,有效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信、访、网、电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民营企业申诉接待、未成年人保护“绿色通道”,构建优化接待群众、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第一道岗”。落实检察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化解、公开听证等制度,接待来信来访176,组织公开听证17件,化解矛盾纠纷33群众诉求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均为100%。

──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与团委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推进“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9人,起诉10人。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6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持续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育、卫健等八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选任3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116次,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提升转型发展

树立精细化管理导向,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任务落实、巩固、深化,为检察工作转型跨越增添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政法领域司法改革新要求,平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由原来的14部门精简为5个,精简幅度64.3%78%的干警充实到办案一线。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健全办案质量终身和错案责任追究细化权力清单,形成权责明晰、监管高效、保障有力的检察运行新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办案191件,占比25.6%,居全市前列。积极协调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重大事项8项。置换招录聘任制书记员14名。

──创新优化检察管理。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构建科学、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员额进退、选人用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优化为11.08。认真落实周调度、月分析、季点评、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定期盘点梳理,促进履职理事。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累计评查案件1674件,优良率达98%。

──扎实推进智慧检务深化电子检务“六大平台”建设,投资新建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公开听证室、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新媒体工作室等基础设施,主动对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用足用活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提审、线上“云端”开庭无人机航拍等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五、突出党建引领,全力厚植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对标“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立检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院主动请示报告工作132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机关党建被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坚持素能强检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完善检察官讲法制度,开展检察大讲堂、专家讲、法律沙龙和庭审观摩等业务实训50),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0,提升专业素能。完成省院理论课题102名干警入选省检察业务人才库,3名干警获“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优秀辩手荣誉称号,2名干警“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实训能手”。

──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部署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主动接县委,对标对表3个方面11条意见,挂牌督办、对账销号。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开展检务督察28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突出整治“六大顽瘴痼疾”,查纠整问题9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警7人,占比25%。健全完善制度机制8项,有力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六、自觉接受监督,全力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

树牢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强化履职制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专题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6。用心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结答复意见建议12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视察督导、观摩庭审80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12场(),280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近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坚持“可公开信息一律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9,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30、法律文书1163。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3件(次),倒逼提升办案质效。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认真落实同监委、审判、侦查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加强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共同促进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严格公正。加强检律协作,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227,提供电子阅卷、案件查询服务300,着力构建“法治共同体”。

五年来,我们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工作稳步提升。办理的9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业务典型案例;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经验被省市院推广交流20个集体和50干警以上表彰奖励,全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十三批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的配合制约,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五年的工作蹄疾步稳,五年的改革锐意进取,五年的成效令人振奋,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只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把准航向、精准发力,盯准目标、全面履职。二是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个主线。只有将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推各项事业发展,检察工作才能行稳致远。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这个宗旨。只有牢固树立为民理念,遵循天理、国法、人情之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才能真正赢得信任支持。四是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只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需做细做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不平衡,监督能力、监督效果仍需着力;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检务保障、纪律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

 

未来五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紧扣工业主导型和生态功能型县域发展定位,牢牢把握“三新一高”主题,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山丹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自觉落实党的领导新要求。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是以更实的担当自觉谱写服务发展新篇章。深入贯彻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全局性工作,持续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突出打击严重污染大气、土壤、水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助力绿色发展。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办理涉及创新创业类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是以更强的法治自觉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突出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新型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强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加强对社会治理新形势新特点的研判分析,定期发布检察监督大数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精准提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是以更深的检察自觉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恪尽检察职责,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诉讼监督体系强化精准监督,充分运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机制,全力构建民事检察新格局。坚持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双翼并举”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开展领域公益诉讼,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更好法治成果。

五是更严的行动自觉彰显检察队伍新面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严管厚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压实“两个责任”,增强检察公信。部署开展业务、队伍“双一流”创建活动,建立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新常态,补强自身能力短板,用足用好各种智力资源,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持之以恒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拓展检务公开内容形式,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着力构建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

各位代表!开局“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务实管用的举措,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产业兴、生态美、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山丹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两聚焦一结合”:省检察院党组提出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检察工作思路。

2.“六项重点工作”2020326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六项任务作为今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

3.“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以及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序列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4.“三号检察建议”2019717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着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向中央财经委制发“三号检察建议”。

5.“四号检察建议”20204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窨井盖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

6.“六清”是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7.“四个最严”是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对正在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和受理的行政申诉案件,以及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当事人仍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案件,采取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国家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9.公益观察员:市检察院创新建立公益观察员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律师及农村“两委”班子等一线工作人员担任公益观察员,拓展监督视野。

10.“案-件比”质量评价:20197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开幕时讲话中指出:检察机关最优-件比1:1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避免产生下一个环节不该有的案件

11.“六大平台”省检察院提出完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六大平台建设。

12.“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3.六大顽瘴痼疾是指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附件2

1.王泽等10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09年以来,甘州籍人员王泽以原“龙虎帮”成员绪平、保庭侠、徐海峰为基础,笼络纠集亲属及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王泽为组织领导者,绪平、保庭侠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插手民间纠纷,先后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26起,社会影响恶劣。此案由张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市检察院交办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对王泽等61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向山丹县法院提起公诉,其余45人改变管辖另案处理。山丹县法院依法判处王泽有期徒刑23年。不公开开庭审理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7个月至16个月不等刑罚。其余5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6个月不等刑罚。

2.全市检察机关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山丹县李贤科烈士(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62年因公牺牲)墓散落在山丹县东乐镇龙首山花柴沟,以及山丹烈士陵园部分树木枯死等问题2021926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向山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该局及时征得烈士亲属同意,已将烈士墓迁移到烈士陵园安葬。同时更换枯死的树木目前,该案正在整改中。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