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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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

时间:2022-01-17 10:40:3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1月14日上午,山丹县检察院举行了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来自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教师等不同行业的43人受聘成为我院首批听证员,并纳入检察听证库。

聘任仪式上,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并进行了解读,同时宣读了《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听证员的决定》,并为受聘听证员颁发了聘书。两名听证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听证员代表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积极学习,不断积累听证工作知识,忠诚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听证员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志军就各位听证员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对做好检察听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要求听证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依法依规开展听证工作,在参与听证中秉持公心,履行好听证员工作职责,依法听证,不枉不纵。二是始终秉持依法履职意识,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案件办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廉洁性开展监督敢于提意见,善于提意见,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三是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在听证中充分体现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努力做到现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尽可能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促进案件公正合理的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四是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检察听证的“宣传员”。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深入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检察服务,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山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仪式结束后,全体听证员参观了我院公开听证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