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规定,结合甘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14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山丹县检察院为做好本院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经检察长决定启动本院防疫工作。
一、自2020年1月25日起,所有离开山丹县的干警必须向本院办公室报备。
二、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思想,全力排查外出检察干警的离开时间、前往地、途经地、返回时间及车次等基本信息。尤其要加大对来自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的排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工作。
三、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确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对本院人员及家属出现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的发现和收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上级检察院。
四、积极开展“我是山丹检察人,我承诺”活动,每个干警均作出“听党指挥、严阵以待、注意卫生、以身作则、拒绝谣言、配合查验、科学就医、严格履职”等庄重承诺,减少探求访友,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群密集场所;非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派检察人员到异地办公办案;近期不搞外出培训、集中培训和集体性活动等工作。
五、严防死守,外来人员、车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办公区域,移送案件人员、信访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一律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并登记。随时待命,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不推诿、不退缩,始终站在防控疫情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