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揭牌仪式在县公安局举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新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勇,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检察院部分干警及公安局部分民警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毛暄主持。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勇首先重点介绍了派驻检察室成立的背景以及工作职责定位。他指出,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是按照中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关于推动探索建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机制,前移监督端口,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的要求而设立的。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应公安机关请求,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工作,派驻检察室的成立,实现了检察机关对侦查环节法律监督的前沿发展,检察监督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实时监督、全程监督。并对派驻检察室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理念,通过派驻检察室展现检察新作为;二是要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利用派驻检察室的便捷平台,切实增强检察监督实效。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三是要树立双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交流合作,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积极搭建起刑事案件共享平台,形成刑事案件信息共享。通过开展集中检查与个案检查相结合、定期与定不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方位监督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水平提升办案质效,维护司法公正。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新民对派驻检察室的成立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设立派驻检察室,是贯彻中央深化改革意见,落实政法领域深化改革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检警合作、延伸监督触角、推进执法规范化的有力抓手,是公安、检察机关统一刑事司法理念、提高刑事诉讼质效的有效平台,对提高全县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派驻检察室的成立,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促进规范执法,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他要求,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成立派驻检察室,是深化检警合作、延伸监督触角、推进执法规范化的有力抓手。检察院和公安局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成立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作为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改革的重要内容,检察、公安机关一定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派驻检察室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加强调研,完善相关机制。公安局和检察院要以本次派驻检察室工作启动为契机,注重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着力在破解难题、理顺机制上下功夫,提炼总结一批富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山丹建设。同时,要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为县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保驾护航。三是凝聚合力,实现共赢。全体公安干警、检察干警要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运行机制,确保派驻检察室工作取得实效,深入推进检警合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公安局要适应新变化,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检察院要科学界定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共同实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在打造“五个过硬”队伍上下功夫,确保监督更加有力,执法更加规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永生就如何配合做好派驻检察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办案单位要积极配合派驻检察室开展工作,加强学习交流,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二是对于公安机关侦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邀请派驻检察室干警参与提供法律指导,确保案件顺利进入诉讼渠道;三是法制部门要加强与派驻检察室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从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四是公安机关要依法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为派驻检察室提供便利条件和保障措施。
仪式结束后,参加揭牌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还参观了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