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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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文物保护

时间:2020-09-25 09:28: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的传承和寄托,是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物质遗存,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的重要见证,是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

 汉明长城遗址,横穿山丹而过,县境内蜿蜒近200公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被誉为“露天博物馆”,保护意义重大。鉴于此,山丹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保护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实地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摸排,发现山丹县老军乡丰城堡村段的国家级文物长城周边,存在因农村拆迁建设项目将建筑垃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沿靠长城随意倾倒和堆放的情形,造成国家级文物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周边环境脏乱,环境污染严重,不利于文物的保护和修缮。

 20191024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文物保护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并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建议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制作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说明,排除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老军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督和宣传,做好生活和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恢复原状,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设置实体防护设施,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初步发表意见,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对文物本体进行及时修复保护,消除隐患风险。

 文物保护是千秋之业,不争一朝一夕,却在一点一滴。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案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构筑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保护公益的格局,合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该案同时也是在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一次重大探索,对今后全市乃至全省办理文物保护案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