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概况
本院领导
机构设置
本院简介
新闻发布
本院要闻
阳光检务
重要案件信息
法律文书公开
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
检务指南
网上信访
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财务信息公开
12309服务中心
检察风采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正文
权威发布
权威发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时间:2024-11-08 09:39:3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篇: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汤向前决定逮捕
下一篇: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锚定建成文化强国战略目标 不断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