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正文
权威发布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志刚决定逮捕

时间:2024-03-25 08:48: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辽宁省凌源市委原书记王志刚(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