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丹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在惩治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财产损失,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近日,山丹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活动案时,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2021年,被害人周某在网上刷单被电信诈骗6万元,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游某某、曾某某、哈某某为贪图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等提供给洗钱团伙,并帮助该团伙线上转账,赚取佣金。经查,被害人周某某的钱款,有3万余元被骗资金是从游某某的银行卡中转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做好释法说理、法治教育,向犯罪嫌疑人游某某、曾某某、哈某某及其家属说明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条款,鼓励积极退赃、真心悔罪。最终,犯罪嫌疑人游某某、曾某某、哈某某认罪认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在提起公诉前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3万余元,并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周某在收到钱款后感激涕零,写下收条和谅解书,多次感谢检察机关为他追回损失。
在今后的工作中,山丹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履职,做实民生检务,坚持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