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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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党建+未检”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时间:2023-08-10 10:53:14 来源:  作者:魏晓燕 点击数:
近年来,山丹县检察院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积极探索“党建+未检”工作模式,推动党建与未检工作互融互促共进,让“党建红”成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发动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以党建促共建,形成未成年人共同保护合力。联合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办法》,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身体检查等“一站式”完成,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联合县妇联成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重点为留守儿童、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联合公益组织“焉支星火”在特殊儿童照料中心成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用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联合县教育局举行“未检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党员干警带头上讲台,为师生上普法课。对涉罪未成年及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30余人次,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32场,受教育家庭6000多户;举办普法课堂、女生讲堂等普法宣传70多场次,覆盖中小学师生4万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2万余册。
以党建促业务,引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成立以党组书记为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案团队,形成“四检合一、四力同聚”的工作格局。从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把刑事和民事侵权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纳入司法救助的重点,做到应救尽救。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动态调整考验期限,激发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内动力。拍摄宣传未检工作的短视频,在正义网抖音号、检察日报视频号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发布。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2件19人,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9件9人;办理涉未民事案件5件;发放涉未检察建议书6份;召开涉未成年人不公开听证案2件;救助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24万余元;帮助18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和社会。
以党建促监督,助推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做到凡进必查,守好第一道关口。联合县纪委监委制定《山丹县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约谈、问责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增强制度刚性。牵头制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办法(试行)》,将家长纳入强制报告主体,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制发“监护督促令”,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定期开展入职查询5000余人次;对3名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从业人员进行问责;制发“监护督促令”20余份,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3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