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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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公益职能 助力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时间:2022-11-21 17:56: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此,山丹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忠实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这个关乎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扎实推进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提高站位,担当使命,加强环境司法保障

2022年以来,山丹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落实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围绕山丹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主动向县委及人大报告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支持,形成合力,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践行人、环境修复的督促人,为山丹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工作联动,通过沟通协调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推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外部合力,提升治理效能。加强与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联系,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形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执法;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作,针对县域内涉及大气、水、土壤、河道、林木等方面的生态环境问题,与山丹县河长办、山丹县林(草)长办签订了联合协作机制,就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整治效果与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沟通协作,发挥专业优势,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增进职能配合,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重视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在办理具体案件时,与相关法院就实务问题充分交换意见,消除认识分歧,增进司法共识,保障公益诉讼起诉工作顺利推进。

突出办案,专项带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立足检察职能,聚焦重点领域,以专项行动为牵引,以点带面,全方位构筑公共利益检察保护网络。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营造宜居宜商宜业的生态环境。顺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推进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作为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勇于承担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年来,共办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类案件58件。坚决打好土地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构建生态环保绿色检察新机制,加大对固体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生活垃圾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污染环境的办案力度,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弃物共计300余吨,转运医疗废物1.3吨;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12份,督促整治污染河道20公里,制止了山丹县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的行为,为饮用水水源地一泓清水贡献了检察力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扬尘污染、焚烧秸秆和农膜以及生活垃圾为重点,制发检察建议24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监督管理,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深化林(草)长制联合协作机制,深入辖区对古树名木、生态经济林、防风固沙林以及公益保护林的排查力度,对监管不力,保护不到位的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9份。积极对失火破坏林业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65亩失火受损的林木在规定时间内复绿,守护好青藏高原—山丹境内气清天净,蓝天白云这一最靓底色,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生态宜居、宜商宜业的优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