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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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检察: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时间:2022-08-15 09:17: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山丹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的检察工作主题,更新司法理念,履行主导责任,强化监督协作,促进沟通协商,全面细致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有效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了诉讼效率,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为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凝聚思想共识。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扎实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在党组会、检委会、全院业务学习会、刑检部门会议上,多次专门就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加强学习,让干警充分认识到认罪认罚制度的重大意义。同时,通过定期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安排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分析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疑难堵点,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促进检察人员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释法说理,保障诉讼权利。严格落实对犯罪嫌疑人全面履行权利义务告知和值班律师制度,结合具体案件,耐心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认罪认罚制度的规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对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进行证据开示,充分阐明法定、酌定情节和量刑理由,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正全面了解认罪认罚制度。同时,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与量刑建议合理性,帮助他们打消心中疑虑,赢得内心认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三是全面审查事实,确保量刑精准。严格审查案卷材料,认真梳理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和证据,在加强对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情节的审查时,也注重对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酌定量刑情节的审查认定。综合考虑影响量刑的各种情节和因素,提升对案件量刑方面的精准把握力,切实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截至目前,认罪认罚适用率94.76%,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四是积极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与县公安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提前阅卷、与办案人员双向对接,建立案件信息双向通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促进执法规范化和法律监督能力提升。与县司法局共同建立《关于在检察环节值班律师制度实施办法》,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健全律师值班机制,使每起认罪认罚案件均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五是适用速裁程序,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构建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机制,全力推进“全流程、一体化”办案新模式,大幅度减少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办案质效。同时,在办理速裁程序过程中,积极保护涉案嫌疑人认罪自愿权、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积极推动刑事和解、调节和解、量刑激励,有效保护被害人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速裁程序适用率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

  六是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公众知晓。在看守所集中宣传认罪认罚相关政策,让相关人员对认罪认罚全面知晓。积极引入认罪认罚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尤其是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案件,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等参与听证,既依法公正处理了案件,又向社会各界宣传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该制度的落实落地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